[综合]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核心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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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239 | 回复0 | 2025-7-6 18: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拆卡圈 于 2025-7-6 18:08 编辑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于2025年6月20日正式施行,要求电商平台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数据。 ‌
核心要点
‌报送主体‌
适用范围包括 天猫 、 京东 、 抖音 、 美团 等为网络交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 ‌

‌报送内容‌
身份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店铺ID、联系方式等;
收入数据:涵盖销售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交易订单量等,需区分商品交易、服务佣金等类型。 ‌

‌报送时限‌
首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平台基本信息备案;
首次季度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

‌免报情形‌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且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以及《规定》施行前的历史数据无需报送。 ‌

法律责任‌
逾期未报或瞒报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停业整顿。 ‌

实施影响
该规定将跨境电商、国内电商平台全面纳入税务监管,卖家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虚构退货等行为将面临补税及滞纳金风险,合规成本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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